来源:推新知馥
8月1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75次审议会议,审议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通过。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广实”)是一家采用北交所第四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核心产品已获批上市,但尚未实现规模化收入,公司尚未盈利。
北交所第四套上市标准(又称“研发标准”)专为未盈利但具备高创新属性的科技企业设计,旨在支持前沿领域科技创新。该标准不要求企业实现盈利,但对企业所属产业、研发投入及创新成果有严格界定,硬性指标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 + 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自2025年证监会明确提出“用好第四套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以来,采用该标准申报的企业数量呈上升趋势。截至2026年6月25日,北交所今年已受理华脉泰科(胸腹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和科州药物等以标准四申报的案例,显示出该标准在解决“卡脖子”难题和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实际应用价值 。
2026年,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仪”)于1月16日过会,4月29日正式上市,成为2023 年之后北交所第一家采用第四套标准上市企业,天广实成为今年北交所第四套标准第二家过会的企业。
天广实是一家专注于创新型抗体靶向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的生物制药企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并设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公司核心产品MIL6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创新型第三代CD20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所开发的多项适应症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预期。MIL62治疗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适应症的NDA申请已于2025年5月获得CDE受理且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于2026年2月获批上市,为中国首个获批NMOSD的国产特效药物。MIL62治疗原发性膜性肾病(PMN)已正式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品种,是首款在肾病治疗领域获得该认定的国产药物。该适应症已于2026年6月获批上市,为全球范围内首款且唯一一款获批治疗PMN的特效药物。
发行人主要从事创新药开发业务,并依赖现有生产设施及产能对外承接少量CDMO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及主要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上市实现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收取许可费、提供医药研发生产服务(CDMO业务)、转让研发成果等取得少量收入。
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属性,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累计5.6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44.77%,公司拥有66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并且独立或牵头承担及参与开展6项国家级科技专项。
华泰君实直接持有发行人18.6557%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李锋合计控制发行人36.8211%股份表决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737.49万元、-25,177.86万元及16,174.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508.04万元、25,303.29万元及-19,486.4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85,233.3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研发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授权许可等产生部分收入。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6,388.30万元、1,300.77万元及12,838.96万元;研发投入分别为19,892.07万元、18,875.28万元及18,116.63万元,营业收入不足以覆盖各项成本费用。
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5.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41.09万元,去年同期为-129.40万元。
经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1-6月业绩预测情况如下:
2026年1-6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700.00至9,400.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18.04%至0.0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0.00至-7,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7.85%至-11.19%;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00.00至-5,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18.85%至-37.58%。
发行人选择《上市规则》第2.1.3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研率情况及发行人最近一次融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计,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2024年度、2025年度研发投入分别为18,875.28万元、18,116.63万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36,991.91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2.1.3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关于核心产品商业化前景。请发行人结合国家医保申报情况、销售团队搭建与销售渠道布局、主要销售策略与阶段性目标,说明公司核心产品市场推广情况,实现销售收入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结合当前货币资金储备、未来各年度预计研发开支、产品商业化推广投入等,说明现金流承压下经营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